首页 关于修改《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的决定(2018年) 五、 关于修改《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的决定(2018年) 五、 五、 第八条调整为第六条,并修改为:“科学技术部将组织专家组对实验室建设申请进行专家审查。基本程序包括:(一)资料审核;(二)申请单位陈述;(三)现场勘查(现场审查方式);(四)专家提问;(五)讨论形成专家组审查意见。”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