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 八、 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 八、 八、 第二十一条修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公开转让说明书、定向转让说明书、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开发行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具体的内容与格式、编制规则及披露要求,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