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
  3. 六十一、 增加一条,作为第九十三条,修改为:“公司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系统的有关规定,普通股、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数合并计算,并按照本办法第五章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六十一、 增加一条,作为第九十三条,修改为:“公司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系统的有关规定,普通股、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数合并计算,并按照本办法第五章有关规定办理。”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引用法条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3)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
目录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