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的决定(2025年) 六、

六、 删去第六条第一款,并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当事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补正申请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