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04年) 四、 第二十六条第(二)项修改为“实际发行债券的面值不少于5千万元”。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04年) 本决定自2004年10月18日起施行。 四、 第二十六条第(二)项修改为“实际发行债券的面值不少于5千万元”。 本决定自2004年10月18日起施行。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