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决定(2006年) 四十三、 关于修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决定(2006年) 四十三、 四十三、 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由科学技术部统一印制。” 四十二、 目录 四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