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 二、 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 二、 二、 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从事港口理货业务的,应当提供上述(一)、(二)项规定的材料和证明符合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