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08年) 二十九、

二十九、 增加一条作为第九十五条:“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组织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科学技术部或者相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