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的决定(2009年) 二、 第八条修改为:申请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应当向其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 关于修改《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的决定(2009年) (一) 二、 第八条修改为:申请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应当向其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 申请书;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