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的决定(2009年) 三、 第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主板发审委委员、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和并购重组委委员不得相互兼任。” 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的决定(2009年) 本决定自2009年6月14日起施行。 三、 第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主板发审委委员、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和并购重组委委员不得相互兼任。” 本决定自2009年6月14日起施行。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