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与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2013年) 十七、 将附件二的名称修改为“引航员任职资格管理分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与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201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与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十七、 将附件二的名称修改为“引航员任职资格管理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与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与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13)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