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2017年) (3)
(3)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的金融资产。
保险公司在披露上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信息时,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的金融资产(如短期应收账款),可将其账面价值视为公允价值的合理近似值。同时,公司应当考虑披露的必要详细程度,以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理解金融资产的特征。
保险公司在披露上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信息时,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的金融资产(如短期应收账款),可将其账面价值视为公允价值的合理近似值。同时,公司应当考虑披露的必要详细程度,以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理解金融资产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