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2017年) 1.

1.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的、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金融资产(不包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与业绩评价的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