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汇算清缴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四、 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汇算清缴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四、 四、 保监会将在收到申报表后的一个月内对申报表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向保险公司发送《汇算清缴通知书》,告知各公司保险保障基金应补缴额或可抵缴下一年度保险保障基金额。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