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2019年) (八)

(八) 试点诊所备案管理。2019-2020年,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0个城市开展诊所备案管理试点。试点城市跨行政区域经营的连锁化、集团化诊所由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备案,跨省级行政区划经营的,由所在省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备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会同各地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