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的暂行办法(2003年) 第二章 调度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 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的暂行办法(2003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调度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 新建发电设备并网,电力调度机构应当依据并网调度协议,商发电企业及时编制启动并网调试调度方案,积极安排新机组的调试试运行。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