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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2008年) (二)

(二) 保险公司自建电话中心或使用合作机构的电话中心须向所在地保监局备案,电话中心应配备电脑系统、通话系统、录音系统、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听系统等运营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