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2016年) 2.

2. 构建横向国土资源系统内部数据共享应用机制。在部层面,依托涉密内网,按照“物理分散、逻辑集中”原则,整合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各有关单位现有分散的数据中心资源,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保障有力、绿色集约的涉密内网国土资源数据中心体系。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实现遥感数据、土地利用、土地规划、不动产登记、矿产资源储量、矿产资源规划、基础地质、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地质资料、科技创新成果和人力资源等基础数据、专题数据及数据产品在部机关、土地督察局及直属单位的共享使用。进一步加强基础地理、土地、地质、矿产和海洋等数据的共享和应用机制建设,促进基础地理、海洋等信息在国土资源管理服务中的应用,构筑“测绘为基,陆海相连”的国土资源空间数据框架。网络基础设施有条件的省级和地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依托本级涉密内网,根据需要建立横向连接本级各相关单位的数据共享系统,实现数据资源在同级的共享与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