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2019年) 一、 准确认定行为性质,依法从严惩处妨害安全驾驶犯罪 (一)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2019年) (一) 一、 准确认定行为性质,依法从严惩处妨害安全驾驶犯罪 (一) 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