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2001年) 2.3.9

2.3.9 土地权属界线有争议的,按照争议原由书进行调解处理后确定权属界线;没有争议原由书或不完备的,应进行必要的举证和补充调查后,再进行调解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