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2001年) 2.3.8

2.3.8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误将国有荒山、荒地、河流、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等错划土地权属性质范围的,应依法予以纠正,并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