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关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年) 六、

六、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中国保监会《关于继续使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通知》(保监发〔1999〕23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