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年) 六、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中国保监会《关于继续使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通知》(保监发〔1999〕237号)同时废止。 关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年) 中国保监会 六、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中国保监会《关于继续使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通知》(保监发〔1999〕237号)同时废止。 中国保监会 2013年6月4日 六、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