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人身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 2、 期缴保费方式的直接佣金总额占保费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并且直接佣金占各保单年度保费的比例不得超过下表标准: 四、 关于股利分配 关于人身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 2、 期缴保费方式的直接佣金总额占保费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并且直接佣金占各保单年度保费的比例不得超过下表标准: 四、 关于股利分配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