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人身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 2、 期缴保费方式的直接佣金总额占保费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并且直接佣金占各保单年度保费的比例不得超过下表标准: 注: 关于人身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 注: 2、 期缴保费方式的直接佣金总额占保费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并且直接佣金占各保单年度保费的比例不得超过下表标准: 注: 表中所列死亡保险,指只承担死亡给付责任的保单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