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2015年) (一)

(一) 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