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2014年) 第三条 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201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在案件立案、审理程序中,人民法院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将立案审查结果、诉讼保全及程序变更等关键节点信息主动告知案件当事人。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