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规定(2002年)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为更好地吸引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来我国服务和投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问题作如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