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重组改制后有关企业所得税收入归属问题的意见(2002年) 一、 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重组改制后有关企业所得税收入归属问题的意见(2002年) 一、 一、 按我国现行有关法规规定,境内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但是,境内公司与外商直接出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同,其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金额均不列入外资统计,外商也不得参与这些境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境内公司改制前为中央国有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历来归中央财政;改制后,其实质上仍由有关中央国有企业控股(无地方股权),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仍属中央财政收入。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