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07年) (五)
(五) 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力度加大
节约能源资源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明显加强。虽然2006年年初确定的全国节能减排目标没有实现,但各方面对节约能源资源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认识普遍增强,推动力度加大。发布了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与30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分中央企业签订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体系初步建立,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公报制度正式实施。全面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运用国债资金支持了111个重点节能项目,开展千家高耗能企业节能行动,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得到加强。调整了节能节水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实施范围扩大。电力需求侧管理继续加强。对高耗能行业加大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力度,一些地方还制定了能耗超限额加价政策。广泛开展节能环保宣传,全社会节能环保意识显著增强。组织实施了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全面展开,发布了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和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淮河、松花江等流域城镇水污染治理和工业废水治理。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6%和54%,分别比上年提高4个和2.3个百分点。又有1.04亿千瓦火电机组安装了脱硫设施。全国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增幅分别下降11.3个和4.4个百分点。全年退耕还林26.7万公顷,退牧还草1000万公顷。(见图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