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07年) (五)

(五) 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1)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组织实施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加快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科技教育发展。新开工建设一批重点工程,加强西部铁路、干线公路、支线机场和内河航运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优势特色资源开发和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制定相关后续政策,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西部人才开发和法制工作。加大东中西协调互动力度。(2)积极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支持企业联合重组和重大装备研发制造,推动装备制造、原材料和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的优化升级,加强松嫩、三江平原商品粮基地建设,继续做好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3)落实促进中部崛起的政策措施。加强中部粮食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以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流通业。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序承接东部地区和国外产业转移。(4)鼓励东部地区不断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转变增长方式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落实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上海浦东新区、深圳经济特区等综合配套改革试点。(5)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积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6)分层次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完成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扎实推进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7)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重点是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着力解决大城市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加快“城中村”改造。(8)做好海洋规划,扶持海洋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