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07年) (四)
(四) 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1)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再出台一批支持自主创新的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建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选择支持一批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推动应用技术研究院所与生产企业重组。继续建设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加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2)加快发展服务业。搞好服务业重点领域规划和项目建设。放宽和规范行业准入,运用财税、价格等政策,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发展。积极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技术和管理方式,提升服务业的质量和水平。(3)调整优化工业结构。落实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完善行业准入管理制度,加快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鼓励和支持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纺织、造纸等行业的企业兼并重组,依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密切关注其他行业生产和市场供求变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出现新的产能过剩。广泛应用先进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特别是要加强对钢铁、建材、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筑等行业的技术改造。(4)增强高技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继续实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等高技术工程和产业化专项,加快出台软件和集成电路、数字电视、生物等产业政策。新建电子信息、生物和航空航天等高技术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新兴产业群。(5)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尽快出台鼓励购买和使用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办法,制定高档数控机床、基础制造装备重大专项规划和总体实施方案。落实岭澳二期、红沿河核电项目关键设备自主化,实施1000千伏交流输变电、800千伏直流输变电项目试验示范工程,巩固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装备自主化的成果,推进高技术船舶以及船用设备自主化,加快大型造船基础设施建设。(6)有序发展替代能源。抓紧研究制订替代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煤基替代能源、生物质能等专项规划,先行试点,稳步推进,防止不顾条件一哄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