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2004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4. “应付次级债”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募集的次级债中确认为认可负债的部分。 六、 关于2004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六、 4. “应付次级债”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募集的次级债中确认为认可负债的部分。 六、 偿付能力报告中的以前年度数据应当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号-第5号及其实务指南、问题解答第2号等编制。偿付能力报告明细表中的期初比较数据编报确有困难的,可不列报期初比较数据。 引用法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2003)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