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3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2003年)

发布机关 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五日)

一、 确保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二、 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

三、 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

(一) 对农业生产性费用中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的专项治理。治理重点是农业供水、供电、农机管理和服务中的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一是农业供水要严格执行“受益缴费,计量收费”… (二) 对农民建房乱收费的专项治理。任何地方、部门均不得自立农民建房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要全面对农民建房收费进行清理,已经清理的地方要查找死角。今后农… (三) 对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的专项治理。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杂费、借读费、代收课本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也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收… (四) 对农民进城务工乱收费的专项治理。除按规定收取有关农民工证书工本费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为农民工提供经营性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服务、强制…

四、 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

(一) 进一步提高“公示制”的质量和水平。凡是向农民收取的农业税收、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都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今年下半年,由财政部、… (二) 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实行“一费制”,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或拒不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应扩大“一费制”的实… (三) 把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落到实处。要采取有力措施,整顿面向农村的报刊发行秩序。有关部门要对本系统的报刊杂志进行清理,压缩报刊种类,内部刊物一律不得公开发行。… (四) 严格执行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各地区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

五、 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监督检查

六、 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