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2003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2003年) 三、 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 (四) 关于2003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2003年) (四) 三、 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 (四) 对农民进城务工乱收费的专项治理。除按规定收取有关农民工证书工本费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为农民工提供经营性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服务、强制收费。对经营性服务收费应进行公示,没有纳入公示范围的,不得收取。 (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