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2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2002年) 四、

四、 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实行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

继续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和专项治理的部门责任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减轻农民负担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要把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是否落实、农民负担是否减轻、农村社会是否稳定作为考核干部,特别是县、乡两级干部的一项主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各有关涉农部门在执行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规定上要作出表率,对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要按照部门专项治理责任制的要求,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全面实行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事(案)件的县、乡,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其在一定时间内获得综合性政治荣誉和奖励的资格,同时取消其负有责任的党政领导在一定时间内晋职、晋级的资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通过实行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注意抓住典型案件,区别不同类型,分别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举一反三,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