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2001年) (三十一)

(三十一) 简化机电产品出口企业人员出国(境)审批手续。对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商务、技术、售后服务和反倾销应诉人员出国(境)审批,实行每年备案一次、全年有效的办法。同时缩短审批时间,赋予符合条件的重点机电产品出口企业一定的外事审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