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五章 公路资产报告 第二十四条 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公路资产报告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公路资产管理情况,并纳入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由本级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