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7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7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引用法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