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