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市场准入规定(200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是指对项目法人的资格审查和对从业单位的资信登记。

资格审查是指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项目法人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管理能力的审核确认。

资信登记是指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的资历、能力和信誉的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