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一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一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实行公开招标,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其他公路建设项目,按项目管理权限经交通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施工规模较小; 有特殊技术要求; 工期特别紧。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