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2017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需要);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撰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在评标报告中记录评标监督人员、招标人代表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有无干预正常评标活动或者其他不正当言行;
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评标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需要);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撰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在评标报告中记录评标监督人员、招标人代表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有无干预正常评标活动或者其他不正当言行;
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评标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