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警务规范(200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公路巡逻民警中队执法权限包括:
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的行为当场处罚;
对在公路上发生的治安案(事)件和刑事案件实行先期处置后,移交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处理;
对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路巡逻民警中队,对其继续盘问:
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驾驶、运输的机动车或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限。
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的行为当场处罚;
对在公路上发生的治安案(事)件和刑事案件实行先期处置后,移交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处理;
对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路巡逻民警中队,对其继续盘问:
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驾驶、运输的机动车或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