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证程序规则(2020年) 第六章 出具公证书 第三十六条 公证程序规则(2020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出具公证书 第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当事人具有从事该行为的资格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该行为的内容和形式合法,不违背社会公德; 《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公证的办证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