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证程序规则(2006年) 第六章 出具公证书 第四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2006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出具公证书 第四十七条 公证书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公证机构可以代为办理公证书认证,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