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证程序规则(2002年) 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五十二条 公证程序规则(2002年) 第五十二条 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五十二条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