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证档案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整理与利用 第九条 公证档案管理办法(2025年) 第九条 第三章 整理与利用 第九条 公证档案一般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按照一证一卷、一卷一号的原则立卷。当事人为同一目的而申请办理的数项公证,可以合并为一卷。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