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证机构反洗钱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六条 公证机构反洗钱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六条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六条 司法行政部门和公证协会在有效识别公证行业、公证机构洗钱风险状况的基础上,对公证机构采取合理的反洗钱监督管理频率和强度。 第五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