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21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诉人,是指认为公证机构或者公证员违法违规执业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被投诉人,是指被投诉的公证机构或者公证员。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